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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旅游食品安全监管推行“七规范、三统一”

发布时间:2021-03-31作者:佚名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从江苏省南京市3月25日召开的旅游景区和乡村民宿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获悉,南京将出台“七规范、三统一”建设标准,强化对旅游景区小餐饮和民宿食品安全监管。

  据了解,“七规范”即规范人员管理、索证索票、加工制作、环境卫生、清洗消毒、设备维护、文明就餐(公勺公筷);“三统一”即统一管理制度、信息公示、管理台账。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七规范、三统一’,首先是对经营主体的要求。民宿或者景区小餐饮,必须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括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明,食材要有进货票据台账,碗筷要进行消毒等。如果旅游景区的小餐饮或者民宿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顶格处罚。”

  为此,南京市在浦口不老村景区设立了首个乡村民宿食品安全规范化示范点。记者走进不老村景区的本末餐厅,只见厨房间明亮干净,冷冻、冷藏食品分门别类摆放,两只切菜板也是用不同的颜色进行了标记。在餐厅前台放置着《南京市浦口区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记录簿》。“有了这个工作簿,餐厅食品安全更有保障了。”本末餐厅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一次忘记将成品与半成品分开摆放,后来一填记录簿,自查发现问题后赶紧整改。企业在食品安全上需要自查的内容共有6项21条,包括从业人员晨检,动物性食品、水产品、植物性食品分区切配,采购食品及原料执行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票据凭证及时手机留存等。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南京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提高针对性,加强对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游客的饮食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df/202103/t20210329_327354.html